在9月10日,中国足球协会公布了最新的行业处罚名单,此举引起了广泛的关注。不少涉事球员随后进行了情况说明。部分球员坦诚地承认了他们的违纪、违规和违法行为,但也有一部分球员坚信自己没有错误。他们坚持主张自己没有参与踢假球,然而在收到禁足令后,还是选择向中国足球提起上诉。
经过漫长的等待,上诉的最终结果终于尘埃落定。《新华社》确认,13名上诉球员的申请全部被中国足协纠纷解决委员会驳回。这一结果并不意外,因为中国足协的禁足令是根据“公安部门移交的刑事判决书认定的事实或询问/讯问笔录”作为处罚依据的。这些球员在公安部门开具的判决书或笔录上签字,说明他们已经认同了他们的行为是不当的。但令人遗憾的是,他们仍选择继续向足协申诉。
那么,为何这些球员在已经签字确认的情况下,仍然坚持认为自己没有错呢?这只能说明有一部分球员的法律意识相对淡薄。他们可能没有完全理解自己行为的严重性,或者抱有侥幸心理,认为只要不承认错误,就有可能逃避法律的制裁。
值得注意的是,这次处罚中,“终身禁足”和“禁足5年”的区别在于,涉及刑事处罚和判决书的球员将面临终身禁足的处罚。而那些在卷宗上有违法行为但未受到刑事处罚的球员则会被禁足5年。此外,根据相关规定,在2022年5月之前,涉案金额超过6万的可以定性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,但在2022年5月之后,这个标准被降低到了3万。
因此,出现了部分球员因收受“赃款”金额不同而面临不同期限的禁足处罚。有些球员对于禁足时间感到不满,认为不公平;还有些球员则是明知道自己收受了“黑金”,却不愿承认错误。他们试图以自己未在比赛中放水、未违背公平竞争原则等借口来逃避责任。有的球员甚至否认自己收过钱,或者声称自己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收到的钱。
然而,“不知者无罪”并不能成为合理的上诉理由。因为从财务流程来看,俱乐部通常会将工资和奖金打到球员的工资卡上。即使有些俱乐部的财务制度不够规范,也通常是投资人或公司财务直接支付给球员,而不会通过球队大佬转交。因此,当球队大佬将钱转给其他队友时,这些球员在微信上确认收款的行为,实际上已经表明他们与那些有不当行为的大佬有了牵连。
当球队大佬最终出事后,这些被禁足的球员却还想逃避责任。这种心态显然是不对的。尽管这次假球赌球案件的调查源头来自沈阳、青岛等地,并有人因此落网,但并不意味着所有涉及假球赌球的人员都来自这些地方。事实上,有些人听说风声后就已经选择逃离,这表明这次对假球、赌球的调查虽然力度空前,但仍有可能存在漏网之鱼。
在禁足名单公布后,一些球员将踢假球、赌球的原因归咎于被欠薪和生活压力。但实际上,许多球员真正不满的是,为什么有的球员做了同样的事情却没有受到处罚,而他们却被当作典型抓了出来。这让人不禁思考,在这份禁足名单中,或许这13名提起上诉又被拒绝的球员的经历值得同情,也可能还有玩的更大的球员逃脱了法律制裁。但当他们收下那些来历不明的“黑金”时,就已经构成了“收受他人财务谋取不正当利益”。无论判决书还是禁足令,都是他们为自己的不当行为所付出的代价。
总的来说,这次事件不仅是对中国足球界的一次警醒,也是对所有从事体育竞技的人员的一次警示。在追求胜利和成绩的同时,必须遵守公平竞争的原则和道德底线。任何试图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的行为,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。